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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最新窗口指导:控制房地产信托集中度 不超过主动管理规模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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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于风险处置和转型探索中的信托公司如何展业、走向何方,业内一直在期待新的监管导向。

据获悉,有信托公司近日收到监管窗口指导,非标融资控制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年初余额;控制房地产信托集中度不超过主动管理信托规模的40%。

另据媒体报道,有信托公司收到关于信贷资产财产权信托“不得新增,存量压降”的窗口指导。

“我们还没有接到通知,但应该马上要下来了。这几天可能会里(银保监会)在给各地方局、各家信托公司有针对性地下要求。”京津冀地区某信托公司副总表示。

据悉,早前银保监会召开的信托监管工作会议上,透露了2022年将继续压降信托通道业务及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但具体的压降规模指标还没有给予明确的指导。

控制房地产信托集中度

“信托公司继续压降融资类额度,并控制房地产额度。”北方地区某国资信托公司高管透露,“上周我们收到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非标融资控制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年初余额;控制房地产信托集中度,不超过主动管理信托规模的40%。”

上述窗口指导政策似乎让信托业内“喜忧参半”。有人认为:“政策超出我们的预期,越来越紧,并没有放松。”也有人表示:“之前是每年压降20%,2021年底时监管口径仍然是2022年继续压降20%,但是现在看来已经做调整了,应该说比以前稍微宽松一点。”

融资类业务方面,在信托业转型的大背景下,自2020年以来,监管层一再发出信号,压降非标融资规模。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最新数据显示,在监管部门持续压降融资类信托的政策背景下,2021年底,融资类信托规模降至3.58万亿元,比上年末压缩了1.28万亿元,降幅高达26.28%。与2019年峰值相比,两年间融资类信托规模总计压降了2.25万亿元。

房地产信托业务也在此次窗口指导中被重点提及。对此,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监管提出“控制房地产信托集中度”,并划定了占比不超40%的红线。

根据68家信托公司2020年财报数据,可查到年报数据的60家信托公司披露了信托资产中投向房地产业务的规模及占比。从相关数据来看,部分信托公司房地产业务在资产分布中的占比接近50%,多数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占比主要集中在30%以内。

其中,2020年末房地产信托在信托资产分布中占比最高的10家信托公司分别是:杭州工商信托(62.14%)、万向信托(58.10%)、爱建信托(43.53%)、中诚信托(39.42%)、北京信托(38.20%)、中建投信托(35.72%)、华宸信托(34.71%)、安信信托(34.37%)、长城信托(31.44%)、陆家嘴信托(27.11%)。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占比的计算中,作为分母的“信托资产”包括了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和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而此次监管给出的“红线”则是指不超过主动管理信托规模的40%。

此外,从全行业来看,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四季度末,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为15.01万亿元,其中投向房地产业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76万亿元,占比11.74%。

剑指信贷资产财产权信托

据媒体报道,多家信托公司在日前还收到了关于财产权信托业务方面的窗口指导。

“我们也收到通知了,现在已经暂停相关业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其所在公司收到的窗口指导内容是:要求不得新增以银行信贷资产作为底层资产的财产权信托,存量此类业务需按照金融同业通道业务逐步压降清理。

“(这项监管政策)不算特别重要,因为很多信托公司并没有开展。”前述信托公司高管分析指出,这类财产权信托业务在业内一直存在金融同业通道的质疑。下达相关窗口指导,或是基于继续压降信托通道业务规模、压降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的这一行业监管逻辑。”

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权信托本是监管部门倡导的转型方向,此次窗口指导提及的以银行信贷资产作为底层资产的财产权信托,其业务实质是什么,信托公司又扮演什么角色?

对此,当前业内仍然存在着不小的争议。业内有观点认为,上述信贷资产财产权信托是为银行架起的新通道。但也有表示不认同的。“这不应认定为通道,信托公司架设财产权信托作为SPV,可以理解为事务管理。但事务管理类就等同于是需要压降的金融同业通道吗?”上述业内人士如是说。

据了解,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登中心”)的主要业务模式为贷款债权转让、债权收益权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后两者业务中常常有信托公司身影。当前银登中心以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为主。

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是由出让方(通常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作为委托人,将其拟转让的信贷资产委托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继而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发表相关意见,就财产权信托的底层资产进行结构化分层,出让方享有信托受益权。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与银行间市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CLO)相比,银登中心的银行信贷资产流转属于私募性质。目前,银登中心不仅有着很详细的一套业务规则和信息披露要求,每一个项目都要登记发行,通过会计师、律师发表意见和评级,部分项目还会通过外部专家评审。总的来说,银登中心的信贷资产流转是很规范的,它和银行间市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并无本质区别,都属于资产证券化。

从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了解到,此次遭到监管窗口指导的“以银行信贷资产作为底层资产的财产权信托”,其信托功能一项大多登记为“事务管理”(注:信托功能分布为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财产权运用方式则登记为“准资产证券化”。

“但从法律管理和业务逻辑来看,它应该属于资产证券化。”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另外,当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信贷资产流转、存量资产盘活以及降低系统性风险的需求,如何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和信贷资产流转市场,这些都是有待监管进一步明确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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