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和卓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

突发!雪松集团多地分公司涉嫌非吸!


2024年4月25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姜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系广州雪松集团呼和浩特市分中心)的征集线索通告。

具体如下: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姜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明该案犯罪事实,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该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是在广州呼和浩特市分中心参与雪松集团相关理财产品投资的人员,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截止,户籍地、居住地在呼和浩特市四区的投资人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属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配合调查,非市四区户籍地、居住地者到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并配合调查。

原广州雪松集团呼和浩特市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经侦大队主动说明问题情况,积极退回违法所得,拒不退缴违法所得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值的注意的是,3月29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也对外发布了关于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公告称,由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侦办的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请涉及该案受害群众,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望相互转告周知。

(报案材料包括:集资群众登记表、投资合同复印件、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账明细或收款凭证,所有复印件单面复印,委托报案需要有委托书)

微信图片_20230317101331 - 副本.jpg

焦点文章
宣传
欢迎拨打400-0870-989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