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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典财富兑付,本次发放14%,首次清退24%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金典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事退赔案款发放公告。具体如下:

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马琳(金典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责令退赔执行一案已执行到位部分案款,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现对涉案案款进行第二批集中发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垦区人民法院(2020)兵1001刑初6号刑事判决书附表列明的集资参与人。

二、集资参与人信息收集及案款发放时间

自2024年12月19日开始。

三、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

2、必须是能够正常使用的本人一类银行卡,需注明开户银行及联行号。

备注:已参与第一批案款发放的集资参与人无需再次提交相关资料。

四、发放方式及比例

依法依规,按照刑事判决内容,按人核算、按比例发放,本次发放比例为14%,具体发放金额以赔金额x发放比例计算。

本次案款发放采取法银直联(网银支付)方式进行发放。

五、特别提示

1、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向受损人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索要验证码等要求。

2、集资参与人须如实提供本公告第三项所需材料,如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放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未参与第一次案款发放的集资参与人请及时按照上述要求向本院提交相关资料。

4、集资参与人因身份验证不通过、证件号特殊、无证件号、多人登记为同一证件号等原因未能参与集中发放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联系本院,并向本院书面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收款账户等材料,本院审核后另行发放。

5、本次案款发放截止时间不限,直至发放完毕。

据北屯垦区人民法院之前公告,该案首次资金清退于2023年4月28日开始的,清退比例为24%。

避免非法集资的具体措施:

‌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了解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批准,是否承诺回报等‌。

‌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蕴藏巨大风险‌。

‌提高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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