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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3年清退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股东超36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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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的基石。银保监会网站3月24日消息,2020年至2022年,银保监会深入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已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推动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2万亿元。

三年来已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

2020年,在深入研究分析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制定发布《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三年来,监管部门以重拳整治乱象促进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规范管理,以完善制度机制增强自上而下的内部风险控制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和股东行为深刻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有效性。”银保监会强调,建设良好的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必须毫不手软地整治股权结构、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市场乱象。

具体而言,一是严把股东资质关。加强股东资质的穿透审查,按照“一控两参”要求,依法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筑牢产业资本和中小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防火墙,同时坚决将不合格投资者挡在门外,将违法违规股东清理出机构。三年来,已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转出违规股权270亿股。

二是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惩治股权代持、虚假出资以及通过违法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有力查处了一些不法股东通过隐秘手段违规入股控制中小银行保险机构。三年来,已对近四千名违法违规股东权利进行了限制,分五批次向社会公开124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对七百人次银行保险机构责任人员采取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禁止从业等处罚措施,责令机构内部问责六千多人次。

三是优化股权结构。积极支持中小银行保险机构补充资本。在2家高风险城商行合并组建四川银行过程中,新引入国有、民营企业各类股东20余家。为促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三年累计支持20个省(区)发行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600余家中小银行资本。

四是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发布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指导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发布股东权利义务手册。健全股东承诺机制,建立股权管理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常态化公开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基本完成股权集中托管。加强数据治理,开展两轮股权和关联交易数据质量重点抽查,对3712家次问题机构进行了通报。

要求强化业绩考核的风险导向

“激励约束机制是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的指挥棒。”银保监会称,监管部门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构建起风险与收益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体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督促建立稳健的考核机制和科学的业绩观。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扭转业绩考核中的短视化倾向,强化业绩考核的风险导向,改变一味追求资产盲目扩张的发展战略。三年来,银保监会及时查处了大量违规设置时点性考核指标、风险合规指标比重过低等突出问题,予以严肃处理,起到了震慑作用。

在健全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方面,银保监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根据风险暴露情况追回不当发放的绩效薪酬,强化薪酬与风险承担的一致性。持续开展薪酬延期支付情况现场检查和评估。截至目前,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期间,对61名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3359万元。

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银保监会介绍,2020年至2022年,推动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2万亿元。制定《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推动商业银行严格做实资产分类,准确反映资产质量。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指导保险公司完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司竞争力和事业成功,是全部投资者、员工、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联合贡献的结果。”银保监会强调,必须把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作为公司治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银保监会制定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压实银行保险机构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消费者保护现场检查,深入整治捆绑销售、误导宣传等违规行为,每季度通报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投诉情况。联合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探索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比如,推动成立“青岛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目前已累计调解案件1776件,涉及金额3.54亿元,调解成功率61.77%。

此外,在公司治理监管方面,银保监会表示,银保监会要求每年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状况进行判断、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其实施分类监管。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及时整改,真正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三年行动以来,银保监会先后两次对1800家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公司治理全面评估。目前,前期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率已达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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