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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有21家信托公司被监管处罚,吉林信托罚了3次(附完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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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日子。


经统计,2022全年,共有18家银保监局对21家信托公司共开出112张罚单(含个人)。合计处罚金额6814万元(罚款金额统计中包含公司及个人),公司罚金5557万元,个人罚金1257万元。其中14家信托公司被罚金额超过(含)100万元,新华信托单次被罚1400万元,为年内最大金额罚单。另外的7家被罚的金额处于20-80万元不等。从被罚次数来看,吉林信托次数最多,被罚3次罚金总计350万。全部清单见下文。

2022年度信托公司受处罚的主要事由有:未审慎经营及内控制度建设存在不足、违规为房地产项目、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信托资金贷后、投后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违规。

据悉,各地银保监局在2015年仅发出7张罚单,金额1190万元;2016年8张罚单,金额1910万元;2017年24张,金额1025万元;2018年23张罚单,金额1460万元;2019年29家信托公司,金额2700万元;2020年14家,金额2235万元;2021年18家,金额7262.2万元,2022年21家,金额681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以来,信托行业已有10人被处以终身禁业。涉及中江信托(现雪松信托)原董事长裘强、新时代信托原董事长赵利民、新华信托原副董事长卢广开、新时代信托原总裁陈祥盛、新时代信托原监事会主席胡宇峰、外贸信托原高级信托经理林威,新华信托的詹春光、杨桐、王爱红等人也被监管给予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以此来看,信托公司罚单呈现出单一主体处罚金额上升且关键责任人处罚增多等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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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被罚1450万!当属年内最大罚金历史排名第三,19名相关责任人也同步受罚

2022年,信托行业严监管态势持续贯穿。7月11日,新华信托因13项违法违规,被重庆银保监局重罚1400万。这已是年内最大的一笔、史上第三的罚金。

处罚信息显示,新华信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事前报告关联交易、发放不当激励、通过关联方违规开展实业投资、全面风险失效、超权限审批与关联方的业务等13项;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处罚当天,新华信托官网公布关于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内容显示,2022年6月16日,银保监会依法批复同意新华信托关于破产清算的行政许可申请。同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自2022年7月6日起,新华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新华信托的破产清算,是我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实施以来出现的首例信托公司破产。

此外,监管部门针对19个人开出罚单,其中包括新华信托董事长、总经理等,处罚理由包括对未事前报告关联交易问题、新发放不当激励等负主要责任等。

2022年10月底公开招募新华信托破产服务专项信托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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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中铁信托被罚860万,涉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多名高管一同受罚

紧随其后的是中铁信托,7月21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对中铁信托罚款860万元。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11项:高管履职未经任职资格核准;未按要求对高管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未全面真实反映风险状况;未谨慎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印章管理不规范、重要凭证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突破合格投资者自然人人数限制;将信托财产挪用于其他信托计划分配收益;信息披露不充分;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变相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债务性融资;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托资金被挪用;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

违规案由显示,中铁信托除了涉房地产项目明股实债外,还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2020年6月,监管明确指出,通道类信托存在“利用信托通道规避资金投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和资本占用等监管规定来进行金融同业监管套利,或者通过信托通道为表内资产虚假出表等隐匿风险活动提供便利”的情况。涉及违规为银行提供通道业务的还有新华信托。

另有10名直接负责人的高管、业务人员被罚。共计被罚172万元。

其中,中铁信托总会计师李正斌因未按要求对高管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未全面真实反映风险状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突破合格投资者自然人人数限制被警告并处52万元罚款。中铁信托副总经理王石因将信托财产挪用于其他信托计划分配收益的行为、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变相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债务性融资、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托资金被挪用、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被警告并处32万元罚款。

中铁信托副总经理舒军华因将信托财产挪用于其他信托计划分配收益、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变相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债务性融资、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托资金被挪用,被警告并处2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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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信托11项违法违规事项,被罚款700万元,一二三把手终身禁业

2022年8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罚单显示,新时代信托因存在通过固有业务和划拨财务费用向关联企业融资、用信托资金向关联企业融资、违规开展账外经营、用固有资金进行实业投资、未对信托业务单独核算等11项违法违规事项,被内蒙古银保监局罚款700万元,包括其董事长、总裁、监事会主席、副总裁在内的8名相关负责人被罚。而原董事长赵利民、原监事会主席胡宇峰分别因新时代信托董事会、监事会履职尽责不到位,前者为未开展关联交易审查违规事项责任人,后者是未有效发挥监督制约作用违规事项责任人、原总裁陈祥盛未按授权管理开展业务、违规开展账外经营等违规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则均被监管部门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决定对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2021年7月,银保监会决定延长接管期限一年,至2022年7月16日止。

2022年8月 31日,新时代信托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将100%股权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23.14亿元。

2023年2月 27日,新时代信托再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将100%股权挂牌转让,转让底价是18.512亿元,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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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托实控人、董事长、总裁以及副总裁、股东等17名相关责任人,一共被罚785万

2022年3月21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布了对包括刘沧龙在内的四川信托17名原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禁止从事银行业等。17人共处罚款785万元。向牟跃、刘景峰分别罚款120万和156万,并取消董事、高管任职资格。785万,也是创下单个公司个人罚金总额最高,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6月5日。

不仅如此,四川信托3490万“天价罚单”,也创下有史以来金额最大的罚单。2021年2月7日,四川银保监局在官网挂出了一张罚单,披露了四川信托存在的13项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情形,合计对四川信托罚款3490万元。

公司实控人刘沧龙因对四川信托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以及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三项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董事长牟跃因对四川信托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2项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取消董事任职资格5年、警告和罚款人民币120万元。总裁刘景峰因对四川信托违规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购买金融机构股权、违规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务等11项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被监管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0年、警告和罚款人民币156万元;同样受到处罚的还有副总裁兼首席风控官陈洪亮、原监事会主席孔维文、原总裁陈军、原副董事长向前友等人,他们或因对四川信托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负有责任,或对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承担责任。

自2020年6月起,四川信托TOT产品就出现大量逾期,多只产品无法正常兑付。2020年12月22日四川银保监局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成立联合小组正式宣布入驻接管四川信托。

2022年下半年以来,在工作组指导下,加快推进风险处置各项工作。四川信托表示,公司风险项目分布全国各地,清收处置跨省协调难度大,同时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给风险资产处置带来较大挑战。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等多方力量、多种手段推动下,正全力推进涉宏达系、国之杰系、成都国际商城、金安桥水电站、白鹤滩水泥厂等关键重点项目风险处置进程。

对比此前,2021年监管仅披露一例信托从业者被终身禁业。近两年来,对金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越来越多地出现同时对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等进行处罚的现象,业内通称为“双罚制”。分析人士称,近年来的处罚缘由不仅仅聚焦于具体业务,也体现为信息披露、业务统计、风控管理等全方位,监管对信托公司和责任人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进行双罚。建议信托公司要遵循监管导向,制定好业务发展规划,加强考核引导,夯实传统业务,大力发展本源和创新业务,同时重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制订员工规章制度,落实奖惩,做到提升经营和发展合规双举并重。

2022年信托业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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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含对个人罚金10万(含)以下的罚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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