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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关于“中新力合”案的案款清退公告(三)


2024年4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中新力合”案的案款清退公告(三)。具体如下: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陈杭生等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平台公司为浙江中新力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力合”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等工作。

为维护受损人员的合法权益,现依据刑事判决书,对已执行到位的案涉资金进行第三次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中新力合”案受损人员。

二、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4.9亿余元

根据清退金额及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各受损人员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作为公司业务员未完成全部退缴非法所得的暂缓发放,相关情况请向公安机关咨询,电话:0571-85052195)

三、清退时间

2024年4月29日

四、发放方式

本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人员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清退资金。

五、特别提醒

1.本次为“中新力合”案第三次资金清退,本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发放案款。

2.本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受损人员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受损人员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请受损人员合理安排时间领取。

5.工行所开的虚拟卡号取款后请勿注销,后续发还需继续使用。

6.有部分受损人员及企业单位无法在银行开立虚拟卡号的本院将直接向你(单位)所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返还,返还不成功的或有虚拟卡号注销的,本院将会及时通知联系,另行发还。

7.如有疑问,请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5378619,专线接听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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