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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资实业“恒新63号”集合信托债权重组 新时代信托3612万元转让全部基础信托受益权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告显示,新时代信托将全部基础信托受益权以人民币3,612.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方金融机构。新时代信托将代表信托计划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就基础信托受益权转让另行签署协议。新时代信托在收到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款项后,按照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华资实业”、“公司”、“委托人及受益人”)签署的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给公司。

新时代信托在信托计划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信保基金本金120万元及截至信托计划终止日的信保基金收益支付至信托计划信托账户,并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利益(扣除信托报酬、信托费用)分配至公司指定账户。

据了解,2017年1月20日,华资实业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时代信托●恒新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1.2亿元认购新时代信托·恒新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期间公司4次延长信托期限至2021年7月20日。到期后,本金、利息收入均逾期未能收回。

信托计划处置协议内容显示:西藏迅杰新科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转让方”)以其持有的6,609,630份中信·综合理财0601期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基础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下称“基础信托受益权”)及信托计划对应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信保基金”)本金120万元及收益作为对价(基础信托受益权与信保基金本金及收益合称“抵债资产”),代为清偿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对信托计划的回购价款人民币1.2亿元及相应回购溢价、违约金额等(以下简称“债务”)。

2022年6月25日(不含该日)之前基础信托受益权对应的基础信托已取得(即已保存在基础信托的信托专户的现金类信托财产)但未分配的现金类信托财产对应的可分配信托收益归转让方所有;基础信托因持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股份而获得的广发银行分配的2021年度利润,其对应的应归属于基础信托受益权的可分配信托利益(不论基础信托何时取得该利润),归转让方所有;前两项现金类信托财产在基础信托信托专户中产生的孳息,归转让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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